Monday, May 23, 2005

【電影】驚兆

導 演 Dir: 禮 特 沙 也 馬 蘭 (M. Night Shyamalan)
演 員 Cast: 米 路 吉 遜 (Mel Gibson) 祖 昆 馮 力 士 (Joaquin Phoenix) 羅 利 高 堅 (Rory Culkin) 艾 碧 姬 比 絲 蓮 (Abigail Breslin) 雪 莉 鍾 絲 (Cherry Jones)

<驚兆>這套片著實令人大失所望。這不單因為

1)導演禮特沙也馬蘭的<鬼眼>令人產生過高的期望(就如<不死劫>一樣);

2)劇情犯駁之處(猶其是所有跟外星人有關的部份-如外星人擁有高科技卻開不了門、明知自己怕水卻沒有任何準備、無故而來又無故消失等等)不勝枚舉;

3)它是一套傳教片而我不是教徒。傳教本身是沒有問題的,問題是以這樣一個完全沒有絲毫說服力的故事來傳教,結果是可能會令一些缺乏思考能力的教徒額手稱慶,但對宣揚福音吸納教徒而言卻肯定得啖笑。

故事大概說米路吉遜飾演的神父由於妻子慘死於車禍而對一向誠心侍奉的神頓失信心,甚至萬分怨恨,自己辭去神職工作之餘更絕口不提信仰之事。一次莫名其妙的外星人訪地球事件,令米路悟到原來生活中很多看似不合理的事情或沒有意義的瑣事--如他妻子的橫死、兒子的哮喘病、弟弟的失業(所以香港失業高企沒啥大不了,只要有信心!)、外星人的到來等,原來都可以看成是一些充滿意義-儘管我們一時三刻未能完全領會-的徵兆(signs),只要我們用心去感受,便能體會到上帝對一切都已作妥善安排的大能。當他明白這點之後,自然重拾並且更加堅定對神的信心。本片如是說。

在片中,導演提出一個有趣的講法:當面對一些不明所以-不論幸與不幸-的事情時,人大概會有兩種想法-要麼把這一切都只是看成偶然發生,沒有甚麼特別意義:要麼認定冥冥中一切必有主宰、萬事皆有安排,而對基督徒來說,這個剛巧就是上帝。顯而易見,導演希望藉米路奇妙的經歷去說服大家接受後者。問題卻是,這個荒謬的故事,除了顯示出某些事情--例如本片--雖然是有人刻意安排,卻無法自圓其說外,根本對說服任何稍有思考能力的有智慧生物去接受這個看法完全無能為力。

首先,米路本身既是神職人員,對一些常見的神學討論--譬如:假如上帝既全能又全愛,那為何世上會有這一切苦難和不公義存在的問題--自然不會陌生,也應該早有一套關於妻子無故慘死的「合理」解釋。因此,當他因妻子的死而離棄神便顯得不大合乎一個神父的常理。一般的情況不是應該說他依然信心堅定嗎?作為一個神父,他的信心似乎有點不夠。還是說當一個神父去開解一些遭逢苦難的教友時所說得漂漂亮亮的,都只是一些連他自己身處同一狀況下也不相信的風涼話?

當然,我們可以說他畢竟是個凡人,有這樣的反應也屬合理正常(這點我完全贊同)。問題卻是:如果他真是這麼理性,懂得去質疑一些不合理的事情,那他後來的「信心轉向」便顯得異常突兀。讓我們重溫一次他覺悟的歷程:

a) 他的妻子車禍橫死,臨死前無意識地叫他要弟弟大力揮棒。
b) 他的弟弟雖然臂力驚人,但不能得到職業棒球隊垂青,故只能寄居他家中。
c) 他的兒子患有哮喘病,一受刺激便有可能導致呼吸停止。
d) 他的女兒經常覺得水不潔淨,故滿屋都是一些只喝過一口、滿載水的水杯。
e) 外星人無故集結地球上空。
f) 外星人很怕水。
g) 外星人會噴毒氣。

好了,把這些看似無關的事情加起來,我們便得出:

一個外星人潛進米路的家,脅持他的兒子以報斷指之仇。正當大家束手無策時,米路剛巧看到牆上的棒球棍,居然又剛巧想起妻子死前的說話,叫弟弟大力揮棒,一面把水杯打破,一面把外星人痛毆一番。當外星人想用毒氣殺死他兒子時,兒子又剛巧哮喘發作,因而剛巧沒有吸入毒氣(當然,那些毒氣剛巧是「內服型」,不傷皮膚)而逃過一死。米路至此,恍然大悟:原來神一早就為救他兒子安排一切。於是,他對神的信心突然間全都回來,重披神父袍,大團圓結局。

我認為米路的「信心轉向」完全不能令任何有理性的生物--包括那些可憐的外星人--信服。首先,假設這一切真是神的安排,則這毫無疑問是(正如這套戲一般)一個異常拙劣的安排。當然你可以說安排不夠荒謬便不能顯出神的奇妙。

其次,這個大費周章的安排(邀請滿天外星來客)目的究竟是甚麼?是單單為了救米路的兒子(這樣想似乎有點自我中心)?還是同時達到了其他目的(例如玩弄外星人)?假設只為使他的兒子不用死在外星人口下,對一個無所不能的神來說,這一切--包括他妻子的死、弟弟的失業--根本就是毫無必要(何不乾脆不創造外星人)!既然他當初可以因為妻子的死而離棄神,為何他竟可以完全意識不到他妻子根本毋需要死,忘卻之前對神的怨恨,而重拾對神的信心?一套戲能做到出乎意料容易--如此片般亂寫一團便行了,難在要同時入乎意中(譬如<鬼眼>)。他的反應--乃至整個故事--完全不中情理,絕對搵戲0黎做!

最嚴重的問題是,如果我們居然連這種安排也能接受,那我們就可以接受任何事情--扑頭黨、打家劫舍、殺人放火。你怎能單單因為這些行為在渺小的人類眼中是不道德而否定它們在上帝計劃中的價值?


在這個問題上--即一個虔誠的教徒(或其親友)遭逢一些沒由來的苦難,教徒,在我看來,只可能有兩個選擇。一方面,他可以作一個理智的叛教者,即基於這些不幸來否定對一個全能全知全愛的神的信心--如果祂真的如此,又怎捨得我難過呢?或者,他可以做一個更虔誠的教徒,認定這是神的安排,而只要是神的安排,他便要(最好還要是高興地)全盤接受,不應有分毫的質疑,那管祂所作的,在渺小的凡人眼中皆是有違人類道德、不合常理的事情。接受當前苦難,卻奢望可以在不知何年何月可有在渺小人類眼中看來是合理的回報或補償,根本就是自相矛盾的一廂情願。

所以嘛,這套戲完全不能為基督徒的信仰提供任何有說服力的支持,除了因為它本身質素問題外,最主要的原因是:這種合理証明根本不存在。本片在美國居然成為票房大熱,網上竟然有為數不少的人為文大讚,除了歸因於一般人對電影的鑒賞能力偏低,思考能力嚴重不足外,實難覓得任何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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