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2, 2005

【宗教】何謂盲信者?

1) 盲信者可以有兩種定義

1.1 強意義下的盲信者(blind believer in the strong sense):在有充分理由證據反對之下,還要完全相信聖經所說的一切的信徒


1.2 弱意義下的盲信者(blind believer in the weak sense):沒有充分理由,證據支持之下,便完全相信聖經所說的一切的信徒


2) 當我說‘盲信者’時, 我是在指強意義下的盲信者.

2.1 我認在初接觸任何一個宗教的時候, 應先採取一個寬容的態度, 即先假設它的大部分教義為真(關於如何分辨真寬容與假寬容, 可參考拙文"常見謬誤").

2.2 不論在學術研究或宗教選擇上, 這都是一個合理的態度, 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有可能對有關理論或教義形成恰當準確的理解.

2.3 所以, 我並不是說要有充分理由和證據才去信教才算合理.

3) 但重要的是:我們要保持一個開放的心靈. 如果我們有理由相信:

a) 某些教義並不合理(譬如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罪),
b) 有些內容自相矛盾(譬如說全知全能全愛的神要試驗/試煉亞伯拉罕, 而方法居然是要人把自己的兒子殺了!!),
c) 有些對事實的描述並不符合事實(地球/宇宙的年齡, 物種的起源等),
d) 某些教義與現實世界的實際情況有衝突(譬如:公義的上帝容許不公義的存在; 慈愛的上帝對人間疾苦無動於中),

卻還是要置事實於不顧, 堅持聖經無誤, 此我所謂‘盲信者’也.

4) 可是教會信眾們都對這種盲信者推祟備至, 並以此為理想人格努力‘提升’自己, 不亦悲乎! 此之謂’謀殺理性’. 理性被謀殺的人之典型特徵如下:

4.1 對事實視而不見, 以聖經為判斷一切事物的唯一合理權威

單單因為某一科學理論不符合聖經教義, 那怕別人舉出多少證據都視而不見, 甚至在毫無理據的情況下否認別人的證據是證據.

4.2 鄙視邏輯, 甚至訛稱自己有一套不同於正常人的邏輯

當別人指出聖經中有矛盾時, 就說甚麼 ‘上帝不會被邏輯限制’ (明顯沒有意義的詞組), ‘人的理性不能認識神’(而基督徒, 作為一個跟我們一樣只具有(或不具有)人類理性的普通人, 卻又神奇地, 能說我們對神的認識錯了),

4.3 雙重標準, 輸打贏要:

這邊廂, 別人要求他們去證明其信仰時, 他們不去(因為不能)證明, 還罵人家只懂要求證明並不合理; 但那邊廂, 卻又指責恥笑別人的信仰不能被證明, 不合理..

4.4 扭曲日常概念

一談到上帝, 所有的描述都變得常人難以理解. 上帝雖然容許天災人禍, 卻又很慈愛善良(如果人這樣便是冷酷無情), 是一種所謂—其實不知所謂---不同於常人的 ‘善’ ‘慈愛’的概念. 實情是: 這根本就是跟正常人心目中的善, 慈愛完全相反, 即是根本不是善, 不是慈愛

4.5 妄自菲薄

把世間美好的東西全部都歸功於上帝, 把壞事情的責任全部都推落人類頭上

5 反駁: 如果基督徒都是盲信者, 他們早便死光了!
回應: 並不是所有基督徒都是真的盲信者, 因為其實沒有人真的會只是相信跟聖經一致的東西. 不論他們口裡說甚麼, 大部分的基督徒, 只要他們是正常人, 都

5.1 依賴科學的成果而活, 不會以為真的能靠五餅二魚養活一家八口.
5.2 很多時還是很相信自己的有限理性, 並去否定其他人的無限信仰
5.3 不會把自己完全交托給神, 過馬路時總還是張開眼的, 考試時也不會單靠神蹟 (雖然考得好是上帝恩賜, 不合格是咎由自取)
5.4 不會因為一個幻覺而把自己的家人殺了獻給上帝
5.5 考科學是不會引用聖經作答: 譬如當題目問地球形成了多少年時, 沒有正常學生會引用聖經經文來作答
5.6 不會效法上帝去一把火把不信祂的人殺光---我強調, 我說的是正常人
5.7 如果真的有些連環殺手(七宗罪有看過吧!)聲稱有一把上帝的聲音叫他殺人, 基督徒大概都會說他心態變態, 精神分裂, 而不會稱讚—至少公開地不會---他是一個虔誠的信徒, 雖然以他們的標準而言, 這類變態殺手絕對是比教宗更虔誠.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